“减负”、“提质”等词在教育界早已不是什么新名词,也不是什么新话题,只要是教师,都必须面对。教育专家、行政领导、校长等领导经常在各种会议上向老师宣讲上级部门有关“减负”、“提质”的新政策,新动向,新举措。
根据“减负”、“提质”的正负的两面性,运用数学的排列组合方法,可以排出“高负高质”、“轻负低质”、“高负低质”、“轻负高质”的不同的组合方式。而教育所要追求的是其中要求最高、效果最好、难度最大的“轻负高质”。这也就注定了“轻负高质”将成为教育部门很长一段时间内的一个极具复杂性、挑战性和艰巨性的问题。
在今年7月份颁布实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教育发展纲要》再次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把提高教育质量定位为关乎教育改革成败的根本性的衡量标准。教育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没有质量就没有教育。在现实的教育实践中,从教育行政部门,到学校领导,再到一线的教师,无不重视教育质量,无不关注教育质量,无不想方设法提高教育质量。客观地说,这些年来,我国的教育质量确实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但是,我们有没有看到,我们所谓的“高质量”的教育(称不称得上值得怀疑),是靠什么得来的,是靠教师起早摸黑的苦口婆心的“谆谆教诲”,是靠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寒窗苦读”,是靠牺牲师生的身心健康和以后的可持续发展的代价换来的。
“起床最早的人是我,睡得最晚的人是我,最辛苦的人、最劳累的人是我是我还是我……”这首由学生改编的流行歌曲,非常形象地反映了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沉重的真实现状。这种高投入的教育,为什么没有完全带来高效益的产出呢?这样的教育能称得上“高质”?“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人才?”著名的“钱学森之问”正是对我国现行教育质量的一次拷问和质疑。《国家教育发展纲要》也正视到了这个问题,“我国教育还不‘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国家教育发展纲要》征求稿中甚至定位为“还不适应”)由此可见,追求“高质”教育,不能一味地蛮干和苦干,不能一味地以高分作为评价学生能力的唯一标准,不能一味地靠过重的负担来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
《国家教育发展纲要》指出,“过重的课业负担严重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危害民族未来。通过减轻课业负担,保证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无独有偶,在开学的前几天,浙江省教育厅正式下发《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用新政打出了一套减负“组合拳”,出台了“减负“新政六条规定,要求明确各级责任,形成长效机制,并强化督查,严惩违规,强力推进全省中小学生减负。《国家教育发展纲要》和《减负通知》再次重申了对“减负”的决心,首次提到了“公示和问责制度”,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任务分摊到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头上,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否则“减负提质”只能成为一句仅停留在口头上的看起来很美的教育“口号”。
首先,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
其次,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的时间。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各种考级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第三,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加强与学校的合作,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关心社会教育,帮助子女养成良好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行教育,必须建立“四位一体”的机制,教育才能更好地收到实效,即把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以及学生的自我教育有机地协调统一起来,才能真正地实现教育的实效性,这就要求我们的家庭教育跟上时代的步伐。学校减负,家长“加负”,无疑阻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也不利于教育改革的推行。
但是,“减负”决不意味着降低对学生学业应有的要求和降低教学质量,必要的负担是学生成长和发展的推动力。“减负”是减掉那些妨碍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的过重负担,消除那些机械的、重复的、盲目的、无用的劳动,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向课堂要质量。改革考试制度、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是“减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减负”并不意味着取消考试,而是减少考试次数,改革考试内容,为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而进行的考试是很有必要的,没有考试就不利于教师了解学生情况,不利于教学相长到底做得怎样,也不利于学校据此调整教学方法。像美国等发达国家,也不会废除考试。关键在怎么考,要把握好考试的度。这就要考验教育部门的领导和老师们的智慧了。
《国家教育发展纲要》文件已发,上级部门的决心已下,“减负”和“提质”将成为今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核心的任务。它的成败,必将凝聚着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的所有目光,它也终将牵动着学校、社会和国家的每一根神经。
不过,在这次的《纲要》文件中,把“减负”仅定位在“过重的课业负担”,我个人认为在现行的教育体制下,学生的“心理负担”更重,它给家庭给社会带来的冲击力和危害性也更大。另外,《纲要》规定“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相比较而言,小学生没有初中、高中那样的升学压力,真正首当其冲需要减负的是初中生和高中生,而《纲要》却率先在小学实行减负,是否有点本末倒置的意味,是否显得教育部门过于谨慎和改革的不彻底性呢?
以上算是笔者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一点体会和心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