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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江户时代有一位著名的禅师。

  一天,有位信徒上前请示禅师说:“我天生性情暴躁,不知道要怎么样才能改正?”

  禅师听了以后,对信徒说:“你把这天生暴躁的性情拿出来,我帮你改掉。”

  信徒回答说:“不行啊!我现在没有。但是,一碰到某些事情的时候,那‘天生’的暴躁性情就会跑出来,然后,我就会控制不住发脾气。”

  于是,禅师说:“这个情形倒是很奇妙的。如果现在没有,只是在某些情况下,你才会脾气暴躁,可见这并不是天生的,而是你和别人争执时,自己造就的。可是,现在你却把它说成是天生,把过错推给上天、推给父母,未免太不公平。”

  经过禅师的一番开示,信徒终于会过意来,从此努力改变暴躁的性格,再也不轻易发脾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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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世界著名画家吴炫三油画展在台湾历史文化博物馆开展。他与许多台湾名流、收藏专家和绘画爱好者一样,慕名前往参观。他站在吴炫三的油画前,深深地被其油画艺术所震撼。他思索再三,决定要拜吴炫三为师,专心学习油画。

  他被自己这个想法吓了一跳。因为,他刚刚学习绘画,没有一点基础,甚至连一般的油画知识都不懂。同时,他还是一位残疾者,他的四个肢体只剩下一条左腿,眼睛也瞎了一只。就凭这样的基础,这样的条件,著名画家吴炫三能收自己为入室弟子吗?不可能。可是,学习油画的强烈欲望占据了他的思维。他想,只要自己的思想坚定,意志坚强,吴大师一定会收自己为徒的。

  他拖着一条假肢向吴炫三走去。这次油画展来的社会名流和收藏专家很多,吴炫三应接不暇。他默默地站在吴炫三的身后,等待他。终于,吴大师有了一点空闲,在椅子上坐了下来。他抓住这个机遇,急忙站到了吴炫三的面前。

  他看着吴炫三的眼睛,红着脸说,吴大师,我要拜您为师,我要跟您学习油画!吴炫三看着这个冒失的无臂青年,心里咯噔一下:哪有这样拜师的呀!吴炫三的入室弟子要么是有名人推荐,要么是通过作品打动吴炫三,让吴炫三认为这个孩子有巨大的绘画天赋。可是,他什么也不是,甚至缺乏拿画笔的双手。

  吴炫三问,就是你?他说,是我!吴炫三问,你用什么绘画?他说,我虽然没有双手,但是,我有嘴,我可以用嘴绘画!吴炫三仔细地看了看他,然后,摇了摇头,对他说,对不起,年轻人,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收入室弟子了。

  吴炫三拒绝了他。那一刻,他绝望了。他的脑子一片黑暗,没有了太阳,没有了月亮,没有了色彩。他木然地站在那里,低着头,不知所措。这时候,展厅里又来了几个油画收藏专家,吴炫三急忙站起身,前往迎接。

  他不死心。他要拜吴炫三为师,他要学习油画。他听人说,吴炫三每周三下午在台湾艺专开设油画课,他决定前去旁听。周三这天,他让朋友骑着摩托带他去台湾艺专。他好说歹说,门卫终于同意他进去。可是,他来到画室的门口,从中午12点等到下午6点,也没有见到吴炫三的影子。他失望地走出艺专大门的时候,天已经下起了细雨。朋友带着他往回走。在一个下坡处,摩托车滚下了山坡。他的一只脚滚出了老远。朋友吓得魂儿都飞了。不过,这只是一场虚惊。因为,那只脚是他的假肢。第二个星期三,朋友再也不敢用摩托车带他了。可是,他仍然缠着朋友不放。朋友没法儿,便陪他坐公交车前去。不过,他再次扑了个空。

  是消息不准确?还是吴大师临时有事儿?他托人打听。原来,吴炫三由于专心创作,时间很忙,所以,他的油画课很不准时。他听到这个消息,很是高兴。因为,这说明他还是有希望的。他打定主意,吴炫三不收他为徒,他绝不罢休。他不再跟朋友一起去了。他决定一个人前往。这次,他还像往常一样,坐在画室的门口,支起画架,用嘴咬着画笔,一边练习绘画,一边等吴炫三。不知不觉,学校已经是灯火通明。这时候,他站起身,准备收拾回家。可是,当他转身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身后站着一个人。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自己日思夜想的油画大师吴炫三。吴炫三被他的执著和顽强的毅力所感动,决定收他为徒。自此,他与吴炫三结下了深厚的师生情谊。

  6年过去了。这天,吴炫三决定举办一次酒会。不过,这不是一般的酒会,这个酒会的四周挂满了爱徒的油画作品,而参加酒会的人全部是台湾、香港等地的著名收藏家。大家看了这些油画,根本不相信这些作品是用嘴画出来的。这时候,吴炫三把他请了出来,让他现场作画。大家信了。吴炫三说,其实,人间最好的作品都不是用手画出来的,而是用心画出的。大家深受感动,他的作品被抢购一空。

  他叫谢坤山。目前,他已经是全球著名的口足画家。他的作品流传到世界各地,他的故事被翻译成19种语言,在全球传颂。有人说,他不止是台湾的,也不止是中国的。他是世界的,是人类的。他的精神激励着世人。

  绝望的背后有一扇窗。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不懈努力,就一定会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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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一部反映二战的美国影片《冰雪勇士》,电影的开头有这样一个场面:

   一阵骚乱之后。德军开始疯狂屠杀俘虏来的美国士兵,一些美国士兵趁乱四散逃窜。两个纳粹士兵追至丛林中,其中一个举起枪,瞄准了一个正在逃跑的俘虏,然而,他迟迟没有开枪。同伴催促他赶紧射击,这个纳粹士兵又瞄了很长一段时间,却始终没有扣响扳机,直到那个美国俘虏消失在丛林深处。

   而就是这个纳粹士兵,在骚乱之前,曾经一个挨着一个搜查美国战俘的身体,以期在这群战俘身上搜寻到自己能用的东西。他在其中一个美国战俘身上,搜查出一个日记本,这个本子的扉页里,夹着一张女人的照片。美国战俘说,那是他的妻子。纳粹士兵仔细端详了一下说,不错,很漂亮!然后,便把本子和照片一起还给了战俘。而这个战俘,恰好就是刚才在他的枪管下,被他放走的那一个。

   我想,一定是那张照片,那个女人,以及那个爱着妻子的战俘,阳光一样触动了这个纳粹士兵的内心,让他在那一刻用情感战胜了疯狂,用美战胜了丑,用爱战胜了邪恶,他的善举,在人类这场血腥的战争中,在人性扭曲的废墟上,绽放出了一朵散发着人性芬芳的爱之花。

   “艺术人生”有一期的嘉宾是韩美林。在这期节目中,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韩美林的一位小学同学。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被打成“反革命”的韩美林正处在人生最困难的时期。祸不单行,有一次,在办板报的时候,他的腿摔成了粉碎性骨折。举目无亲的他,只好求助在济南的小学同学。当时,他的这位同学一家人挤在不足18平米的屋子里,然而,这位同学以一个男人的胸怀毫不犹豫地做出了决定——把韩美林接到家里。一家人除了悉心照料,还倾其所有,为他疗好了伤。在那样的一种社会环境下,在韩美林人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的这位同学所付出的,远远超出了一般同学之间的情谊。这是一个生命超越了世俗利益链条上的自私与狭隘,对另一个生命发自心底的呵护与爱。

   爱,是这个世界的温度。因为有爱,我们才会感知到人世间的友善和温暖;因为有爱,我们才会安享到屋檐下的温馨和幸福。因为有爱,我们才会触摸到超越生命的崇高和良知。岁月长河中,没有什么能比爱更震撼人心;在对人的影响和帮助上,没有什么能比爱更深刻有力。

   爱,是这个世界的温度。有爱在,这个世界才不会寒冷;有爱在,人的心中才会春天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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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一生,应该说是凄凉的,如同他那瘦削的背影,缺脂少肉,找不到一点幸福快乐的痕迹。就连他房檐上的月亮,似乎也总是弯弯的窄窄的,不曾为他圆满一次。

   从30岁开始,就在不停地失去他的亲人。先是父母,后是妻子,最后连他唯一的孩子也没能幸免。厄运一生与他结怨,纠缠不清,苦难的闪电一次次试图摧毁他,他却始终没有被击倒,那是一颗怎样坚强的心!

   作为他二十多年的邻居,我感受着他的那些无人能及的伤痛。不知道该如何安慰那样一个老人。每次都是欲言又止,怕会勾起他悲伤的记忆。可是老人所表现出来的平静,出乎我的意料。每次,他都会主动和我提起那些美好的过往。说到开心处,不忘爽朗地笑。仿佛那一切根本没有失去,没有走远,在他的心上活蹦乱跳着呢。

   他说,命中注定,我和他们相聚的时间很短,但我珍惜了,我仔细认真地过每一天和他们在一起的日子,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但我并不孤独。

   你看,他们都还在。他抚摸着那些照片,喃喃地说:只是蒙了灰尘而已。

   他的回忆里有很多温暖的场景:小时候和父亲下棋的时候,父亲总会趁他不注意,偷偷拿掉自己的两个棋子,然后美滋滋地看着他手舞足蹈地庆祝胜利;母亲在他哭闹的时候,总会不厌其烦地给他讲那个讲了不下几十遍的地主老太婆偷饺子的故事;妻子每个黄昏都会和他牵着手散步;懂事的孩子,8岁的时候就为他做了一顿像模像样的早餐……

   父母在的时候,他可以撒娇;妻子在的时候,他可以倾诉;孩子在的时候,他可以遐思……这一切都不在的时候,他就去回忆里找火柴,他将生命中那些最灿烂的景象定格在那里,定格成永不熄灭的炉火,暖着他冷凉的余生。

   夏日里,一场雨连绵不绝,顿时冷了人的身心。急急地寻找外套加在身上,那些早已被收拾进衣柜里的“过去”,在这时,就蒙生出了许多陈旧的温暖和可亲……

   此时此刻,我也和这个老人一样,靠在回忆的壁炉旁取暖。回忆总是带着某种温柔的朦胧黄,就好像一卷很久未曾打开的羊皮卷,拍一拍甚至会有灰尘,却丝毫不影响那种熟悉的好感。这种好感无法用其它色彩表达,因为用昏黄就会嫌太黯淡,用金黄却又太张扬,影影绰绰的暖,总之一看就知道是来自回忆。

   我喜欢在某个黄昏,到他的小屋里和他推杯换盏。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忘年交。我被他感染着,由对生命的敬畏过渡到对生命的享受。老人并不绝望,从没有对暮年的悲叹,更没有对人生的失望。那些暖暖的往事,绝对不是为了衬托今日的孤苦伶仃,而应当是一个老人拾回生活的意义的过程。人有时总会困扰于“生活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个人的生命短暂而渺小,尤其是当我们将出生就看做死亡的倒计时。我们好像希腊故事里被酒神的仆人西勒诺斯嘲笑的米达斯王,忽然觉得人生意义全无。可是并非如此,这个老人帮我们拾回了生命的意义。人生还是有许多美丽的东西,不在开头,不在结尾,却在这两者中间,而我们就是为了去经历这些才存在的,哪怕经历的都是悲剧。

   人无法阻止那些突如其来的厄运,有的人会陪你一生,有的人却早早离开,刚刚牵了手便要撒手告别。平安是最大的福气,所以人们每个夜里都要和自己的亲人朋友们互道晚安。

   多少人离你而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为你的回忆添了多少柴火。那些暖,是否经得起时间的回味。

   老人并不孤苦伶仃,因为他有回忆。美好而温暖的回忆,像灿烂的黄昏,停止在那里,永远不会滑到暗夜。

   更多的时候,老人喜欢自斟自饮。

   “叮!”

   我看见老人用自己的杯子,轻轻地碰了碰另一个杯子,微笑着,微微地醉着。他的人生是冷凉的,但他的心,始终暖着。

   因为他有那么多经得起回味的过去。那一刻,我猜,他的满足更胜往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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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大师有两位爱徒,谁能做他的衣钵传人,一时难以决定。

  这一天,大师吩咐他们外出捡拾一片最完美的树叶。这样的任务看似随意轻松,却最能考验人的心神境界。

  一个徒弟在外边寻寻觅觅,最终一无所获。他伸出空空如也的双手解释说,他见到了无数树叶,但是怎么也挑不出一片完美的叶子,不是不够完整,就是不够滋润,不是太肥厚,就是太单薄……一叶知大千世界,原来世界如此不完美,令他深感烦恼悲观。

  另一个徒弟也回来了,神情宁静喜悦。他交给师傅的一片树叶,看上去跟所有树叶都差不多,它的色泽、筋脉、品相、重量都不出众,更谈不上完美。难道这是一片具有法力的树叶,隐藏了完美的形象?两手空空的徒弟在心里念叨:“这样的树叶,我能揽一满怀回来,师兄莫不是在敷衍师傅?”只听师兄说道:“这片树叶虽然并不完美,但却是我能找到的最完整的叶子。”

  最后,大师将衣钵传给了找回完整树叶的徒弟。

  我们每个人都不完美,但绝对都是完整的。人人都要经历生老病死,人人都会喜怒哀乐,人人都有优点缺点。普天之下,所有生命都是平等而尊贵的,每一张面孔都应该充满阳光、洋溢笑容,每一颗心灵都应该悲悯、仁爱、感恩、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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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叫他仙人掌,不仅仅因为他的脾气倔,浑身是刺,更主要的原因是他有着顽强的生存能力,不管多恶劣的环境,都努力地向上生长。他经受了那么多灾难,他的心,却坚强无比。

   他看不惯小人当道,他嫉恶如仇;他被打成“右派”,在北大荒劳动改造;他爱管“闲事”,被盗贼捅了四刀……他有着自己传奇的一生,苦难无法将他击倒。

   这个硬汉子,无比坚强的人,多少困境都闯了过来,临危不惧。一辈子没有低过头,更没有看过他哭泣。然而在女儿红袖的婚礼上,女婿当着亲朋好友的面喊他“爸爸”,要讨改口的红包,他竟然忘了应承,只是一个劲地说“谢谢”,一连说了好几遍。主持人纠正了他几遍,他才缓过神来,那一刻,我看见他的脸上,有泪水闪现。

   是爱,让他柔软了,使他慌乱。

   他一生没有结过婚,只是收养了一个孤儿红袖。如今,红袖也嫁人了,他又变成了一个孤零零的人。

   陪伴着他的,只有阳台上那盆同样孤零零的,带刺的仙人掌。

   为了做学问,他30多岁了还没有谈过恋爱。就在他刚有这个意愿的时候,又因为性格上的直率和倔强,被认为“目无领导”而被打成了“右派”,来北大荒进行劳动改造。在这里,他见到了那个叫秀的女人,彼此在心底偷偷喜欢着。可他一直拒绝着这份爱意,因为他知道,在这片茫茫如沙漠般空旷的地方,他注定是一个不被祝福的生命,他是一颗凄凄冷冷的孤星,他是一棵不能停留飞鸟的仙人掌。

   他做人的准则是,自己的苦难自己承受。

   秀最后一次去看他的时候,什么也不说,躺在他的身边。那个夜晚,一种莫名的悸动在身体里翻滚,使他有些热血沸腾。但他没有越雷池半步,他知道,如果爱她,就必须离开她,离开是对她最大的保护。因为他是众矢之的,是那些小人的靶子。他不让女人停靠在肩膀,是因为他怕连累她。

   秀泪眼婆娑,没再说什么,默默地走了,留给他一个凄惶的背影。

   秀在嫁人之后的第三年,丈夫便出了意外死去。秀是在回娘家的时候和他相遇的。他怨恨上帝,不该安排这场相遇,让秀命丧黄泉。当时他得了很严重的哮喘,整个人像个小老头儿一样,咳喘个不停。也就是那天夜里,他听说秀死在了后山的山崖下。发现她的时候,她的手里紧紧握着一把药草,村里的老人说,那草叫黑节草,可以治疗哮喘。秀是为了他而死去的。他咬紧牙关,努力忍着不让眼泪流出来,他知道,他的感情因秀而生,也会因秀而死。

   秀的孩子从此成了孤儿。他把她领养过来,像亲女儿一样呵护着,他们相依为命。他给女儿重新取了“红袖”的名字,是因为他念念不忘的秀。

   他是用整个生命来疼爱红袖的,他会为了她,去偷大队的红薯;他会为了她,去和别人家的小孩子动粗;他会为了她,编造一个个善意的谎言……这些在他生命中“离经叛道”的行为,因为爱,被他反复操作,驾轻就熟。

   他节衣缩食供她上学,红袖也乖巧懂事,小小年纪就能帮他料理家务了。在学习上,红袖也一直出类拔萃。每次拿到成绩单的时候,都是他最快乐的时候,所以红袖就拼命学习,她只想让他高兴。

   平反之后,他大部分时间都呆在他的科研所里,忙着他的科研。有好心人劝他再找个伴,他都拒绝了,他说习惯了一个人。其实,是他的心里再装不下别的人。

   唯一的快乐就是接到红袖寄来的书信,女儿说,她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人。

   喜欢就去和他说,要大胆地争取幸福。他在信中这样鼓励女儿,心却有些微微的疼。他很羡慕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可以无拘无束地去追求幸福,而他却错过了生命中最美好的一段情感,但他无悔,他知道,即使上苍让他重新回到那个场景,他依然会选择逃避和拒绝,因为他始终坚持着他做人的准则:如果你不能给别人带来幸福,那么,就选择离开。

   时间晃着晃着就把他晃得双鬓斑白,把他晃成了一个倔强的老人。他也没想到,红袖那么快就到了该嫁人的年龄。

   在婚礼上,红袖含着热泪,一遍遍地唤着爸爸。她知道,她一辈子都无法割舍,他那份深如海洋的父爱。

   他慌乱着,身子颤抖,语无伦次。“这个老仙人掌,也有说不出话的时候啊。”朋友和邻居们善意地笑着,第一次看到这个刚强了一辈子的男人那软弱的一面。

   他又一次想起那个叫秀的女人,他背过身去,掉了很大的一滴眼泪。

   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仙人掌也会哭泣,只是有时候,你看不到他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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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场足球比赛,开场仅仅40秒,对方的球便传到了他的面前,作为一名守门员,他来不及作任何思考,习惯性地用最适合的方式,倒地扑救,球被扑到了另一个方向。对手却没有放弃,抬脚踢向滚动的足球,慌忙中,脚踢中了他的头部,他当即倒地不起。球场医疗中心立即联系救护车把他送往医院。到达医院,诊断结果是他的颅骨出现了裂痕,必须马上动手术。手术持续了3个多小时,医生往他的颅骨中植入了两块金属片,以便舒缓骨折处对大脑的压迫。

  专家说,颅骨骨折非常容易致命,这绝非危言耸听,1931年,凯尔特人队门将约翰•汤普森在一场比赛中被撞成颅骨骨折,5个小时后在医院丧生。

  万幸,在所有人的期盼中,他醒了过来。医生警告他远离运动场,如果回到球场,一旦伤处再次遭到冲击,哪怕是一些微弱力量的碰撞,脑部伤患就能让他毙命。

  全世界都认为他将要告别绿茵场。可是,三个月后,他奇迹般地出现在了比赛场上。依然挺拔的身躯,坚毅的面孔,只是头上多了一个“坦克头盔”,原来,医生不允许他再上赛场,但他坚持追逐自己的梦想,为尽量消除可能存在的风险,他订制了护具来保护头部。他用连续7场比赛不失球的纪录证明了——没有什么可以击倒他。

  他叫切赫,是捷克近20年来最具潜力的守门员,他也打破了英格兰顶级联赛中最少失球和最多场零封对手的纪录。因为他加盟的球队队服是蓝色的,加上他在赛场上顽强的作风,世界球迷称他为“蓝军门神”,当然,他也是唯一一个欧足联特许的可以在赛场上戴头盔的运动员。复出两个月后,他的头部再次受伤,缝了30针,面临患上医学上称为“第二影响综合征”的危险,大家都以为他会放弃,两周后,他又出现在了人们的视野中。

  他的左腿膝盖碎过,右腿两次骨折,牙齿掉了三颗,后背也曾扭伤,肩膀五次受损,肌肉多次拉伤,也因为脑震荡而多次昏迷,在长达14个月的时间内,他是带着腿伤出场比赛的。医生说,他的全身没有什么部位是完整的了。

  就这样一个受伤无数的运动员,却依然矗立在运动场上,伤病让他越挫越勇。

  2011年11月5日,我们再次见证了神一般的切赫,一个脸上流着血的男人,屹立在门前,一次次将对手的射门拒之门外。比赛进行到第9分钟,惊险的一幕发生了,他在出击扑救时和对手相撞,捂脸倒地不起。等在队医的搀扶下起身抬头时,切赫鼻梁上的一道伤口流血不止,他的鼻梁骨折了。

  经过近7分钟的治疗,切赫站了起来,脱掉了自己的球衣,他是要下场吗?不!原来是换下血染的战袍,塞住流血的鼻孔,换件衣服继续奋战!切赫坚守了上半场。

  下半场开始,切赫的脸上做了特殊处理,一块纱布牢牢地糊在了他的鼻子上,他只能用嘴巴呼吸。他扑出任意球,接着用脚挡出了对方近距离的势在必进的补射;第78分钟,角球直飞大门,他用双拳将球惊险击出。全场8次射门全被他挡出,一个受伤的身体,成为了对手不可逾越的雄关,比赛的胜利,流血奋战的切赫是首功之臣。

  一个真正的强者,即使得不到命运的眷顾,但只要知道自己追求的目标在哪里,他就不会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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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师在丛林中采集完香草后返回村庄。途径小潭时,他看到了男孩。男孩坐在小潭边的斜坡上,样子很紧张,脸蛋红红的,似乎屏住了呼吸。然后,巫师看到男孩张开嘴,试图多吸一点空气。

  “你在做什么?”巫师问。男孩一直屏住呼吸,但最终失去了控制,气体呼了出去。男孩失望的神情跃然脸上。

  “我想吸入更多的空气。”男孩答,“爸爸说,空气中含有生命的元素,所以我想多得到一些。尽管我一再尝试,却无济于事。”

  巫师冲男孩一笑,缓缓地坐下了。男孩望着他,眼神中充满了期待。

  “这样试试。”巫师说,“不要尽力吸气,要尽力呼气,多重复几次,看看会有什么感觉。”

  男孩按照巫师的话去做,发现每次呼气结束时,都无力阻挡一股气流冲入体内。重复了约一分钟,男孩感觉到精力充沛了很多。

  “为什么会这样呢?”男孩问道。

  “呼吸是一种能量循环,一旦阻塞,就会感到焦虑、痛苦,如现在的你一样。若想得到更多,必须放弃现在拥有的,为它们营造最大的空间,这是一个基本原理。其实,人生本像一条沟渠,只有不急不躁、顺其自然、任其流淌,你才会获得成功,你的人生才会五彩斑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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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年9月,我成为了一名小学英语教师,开始着属于自己的教育事业。虽然,成为教师的时间并不长,我很惊奇的发现自己很热爱我的事业,并且在教学过程中不断的去探索,改进。抓住一切机会去关爱学生,教育他们。
教育并不是一件易事。它不仅需要教师有深厚的教育功底,同时教师也需要有一颗善于发现,创新的心。我是一名英语老师,现在的英语教学不仅仅限于单词的教授,句型的操练,更多的是教师能有效的去引导学生在创设的英语学习氛围中体验学习。随着课程的改革,英语教材也变的越来越难,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给教师学习考验的机会。
英语教学在小学阶段普遍认为是一门副科。课程本来就不多,但是学习的内容还真不少。教师需要合理的去安排教学进度,并且能根据学生不同的学习情况和基础制订不同的教学计划。工作是繁琐的,但是我同样能在这样严谨而忙碌的工作中体会到快乐。在我心里,我认为英语和语文数学一样是很重要的,需要我们去正确的看待它。作为英语教师的我,深切的明白要从小培养孩子学习英语的兴趣,并且能够创新自己的教学方式和评价机制,这样的教学才是有效的。英语作为一门语言学科,更应让学生充分调动生活积累和所得语言,纵横联想,让英语在创造中升华,让英语教学在学生的创造活动中"活起来"、"动起来"、"亮起来"。
这学期我承担的是一年级和四年级的英语教学。一年级的英语教学,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大多数孩子都是因为喜欢老师而喜欢这门学科的,这不仅给我了压力,当然也有动力。我需要成长,需要去改变。我是个很活泼热情的女孩子,我上课也是快乐的,有激情的。我给学生们制订了学习的规则,把全班分为3个大组,7个小组,并且为每个大小组取好组名,让孩子每节课都能形成竞争的学习模式,并且为了本小组的成绩而激励他们认真听课积极回答老师的问题。我们全班有3个大组,分别是apple.banana,watermelon.大组下面又分好了小组,这样的话就可以构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发展是教学的出发点,也是教学的归宿。它要求学生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进步,都有实践和成功的喜悦。教师可以在教学中采取小组合作的方法,让学生在合作中动脑、动手、动口,从而达到同学间彼此沟通,取长补短。如在操练Who"s …?How old is …?句型时,先让学生每人画一幅家庭成员的 画,然后几个一组相互看图询问。学生你一言,我一语,互问互答,互相学习,用英语表达自己的情感。在练习I can ….句型中,可以在小组内展开竞赛,比一比谁会的多。学生就会争抢地说:I can dance. I can sing. I can play football.… 通过小组学习,给爱动、爱玩的小学生提供了一个自主参与表现的机会,使枯燥的内容学起来饶有兴趣,并且使学生拓展了思维,提高了创新能力。
一年级的学生注意力很难集中,所以教师要善于抓住学生的注意力,那么如何抓住学生的注意力呢?这就要求教师要有创新的意识。每节课都能带给学生新的惊喜。这就好像盒子的糖一样,学生不会只喜欢吃一种口味的糖,所以我要给他们的是颜色绚丽的,口味不一的水果糖。首先,从最起码的起立坐下训练,抛开成就的观念,运用新的口令进入教学。例如:原来的口令是直白的起立,坐下。现在我把口令自编为儿歌的方式:Up,up,stand up。down,down,sit down。最开始的几节课,我发觉这对于学生来说并不简单,但是我也鼓励了他们,并且不断的利用有效的时间进行训练。不久之后,我发现学生说的很清楚,他们对于我的口令觉得很新鲜,取得了我想要的预期结果。我想这是我迈出的伟大的一步。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学生的思维能力的培养也很重要。除了让他们有个体的活动外,组织一定的小组活动对他们也是有益的,也许最开始会遇到一定的困难,但是成功总是诱人的,想要取得成功的途径就是不断创新,快乐教学。教师要善于走出传统的英语教学模式,不要一贯的把知识灌输给学生,而是要让他们自己在活动中去探索发现。例如,在讲颜色这一课的时候,为了激发孩子们学习的兴趣,我准备了调色盘,让孩子近距离的接触颜色,主动去发现颜色,并且说出单词,而教师用画笔在黑板上呈现的过程就是培养孩子思维的过程。教师在这个过程不是传授者,而是引导学生学习。学生这种参与就是有效的。这就是我们新课程标准下最基本的体现。教育应通过各种途径,从多方面培养学生的创造思维能力,促使学生成为新世纪所需要的人才。教师作为创新学习的组织者和主导者,应该主动开拓进取。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也是对教育者本身的挑战,因为教师同样需要创新精神。
四年级的学生已养成了一定的英语学习习惯,对于中途接班的老师需要去亲近学生,走到学生中间去,首先让学生了解你,随之喜欢你的教学。与学生交流,重要是平等,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学生喜欢公平公正的老师,所以这也是我的教育目标。教师要根据学生的需要及时调整或改变教学内容的次序,有删有减。教师要把教材当作和学生交流对话的重要材料,教材不仅是知识的传递,也是教师和学生交流的重要工具。四年级的学生心智上已经比较成熟,他们不仅仅希望你是他们的老师,更多的是成为可以谈心的朋友。陶行知先生认为要培养小孩子的创造力,就要把他们的头脑、双手、嘴、空间、时间都解放出来。因此我们在教学中要力求使学生处于动眼、动手、动口的主体激活状态。因为充满趣味性的情境教学,可极大调动眼、耳、口、手的动作。在丰富的教学情境作用下,使学生很快达到情绪的兴奋,主动探求知识,主动解决悬念、困惑的方法或途径,主动研究问题:,创造性的解决问题。学生在愉快的游戏过程中,身心比较放松,主体意识大大增强,潜移默化地使自己增长了知识,拓展了思维空间。
儿童是善于模仿的。从母语学习的规律看,一个人的语言能力,尤其是儿童的语言能力的发展是从模仿开始的。学生在模仿课文语言时,能获得发现的乐趣,能获得成功的喜悦,这就是孩子心目中的创新意识、创造性思维。教师应努力为学生创设语言实践的情景,抓住课文中的重点句型,精心设计练习,引发学生的求知欲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在运用语言的过程中及时把课文语言转化为自己的语言。在故事教学中,我努力让学生在故事整体内容的体会下学习新的单词,如在教授时间时,我亲自把数学时钟的教具带进课堂,利用转盘的方式教授时间的表达方式,并且配合手势动作,让学生在创设的情景中边学边做,边学边说,同时也提高了教学质量。创新其实并不难,关键是要有一种创新意识,在构成创造力的诸多因素中,观察力,思考力,想象力三者是最重要的,最基本的能力。在情景教学中激发,增强创新意识后就必须有计划的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在新课程的理念下,我努力去创设竞争和合作共存的英语学习模式。除了进行有效的分组外,建立完整并有新意的评价方式,让学生学有所获,英语的学习不只是要学习英语知识,更要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体验自身的存在价值。我所创设的模式为学生每节课可以根据自己本小组的得分情况获得不同数量的美圆,美圆为教师自己设计,最好盖上专属的印章,以此来获得“版权”。这也避免了学生伪造,让他们在学习英语的同时明白成功不仅需要去努力竞争,也需要小组的合作。美圆具体应用于每学期举行一次的物品拍卖会,教师准备学生喜欢的东西,学生也可以带上自己的物品来进行拍卖,拍卖所用的钱就为上课所挣的美圆。一段时间下来,这样的评价模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它在控制学生纪律的同时也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这真的让我赏心悦目。使我很期待给孩子们上课,我盼望看到孩子们为了获得美圆而渴望的眼神,积极努力的样子,让我很感动。在教学中教师要不失时机地营造学习氛围和创设适宜情境,为学生提供充分发挥创造的时间和空间,使学生有所创造。如此下去,必将有利于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有利于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创新素质。
作为英语教师来说,我认为除了要敢于创新,也要虚心向其他老师学习。勇敢创新,快乐教学。学生的成长就是教师的精神食粮。懂得去尊重学生,给学生自己思考问题的时间,而教师就像朋友一样在身边给予他们指导帮助,为学生创建一个和谐平等,充满微笑的独特英语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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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区女教师   2011-12-7

认识高明娟时,我们同在一所师范大学进修。她是来自牧区的一名英语教师。常常穿着洗得泛白的格子棉布衬衣,蓝色牛仔裤,脸上因长期被山里强烈的阳光照射,泛着两团紫红。和我们这些同是30多岁的城市女教师比,明显地显老和粗糙。

  我奇怪着。这么酷热的天气里,我们都穿着裙子、凉拖,她却老是长袖长裤的。后来才知,她有严重的风湿病。牧区天气变换无常,温差大,在蒙古包里给学生上课。因总是席地而坐,得了风湿病。“现在好了,我们终于有了牧区的三层教学楼,孩子们再也不用在条件简陋的蒙古包里上课了。”面对着我们同情的目光,她笑得很开心,眼睛里是欣慰和满足。

  她的英语基础不太好,尤其是口语。上口语课的时候,大家都要到讲台前用英语介绍自己的学校。轮到她上来时,她惶恐不安,害羞得像个小姑娘。在大家的鼓励下,她终于鼓足勇气,用不标准的发音开口了。她说她来自牧区,英语水平不高。乡教育局财力有限,只能出一部分学费,她是拿出多年的积蓄才得以来这里进修的,请大家多多帮助她。她还说,她的学校很美,她的那些学生们很听话,也很善良,知道她是自己出钱来学习的,临走时你一毛我一块地凑了104块钱,夹在送给她的笔记本里。没有钱的孩子就送她酸奶疙瘩、风干的马肉、母亲烤的馕(一种维吾尔面食饼子)。还有一个哈萨克小女孩,竟拿来家里珍藏的6朵雪莲干花送给老师,让老师用它作药引子,在大城市的医院里抓中药,好好把风湿病治治。

  高明娟说到这里,突然就泪流满面,说不下去了,我们的眼眶也潮潮的。原来有过的对她的一丝同情和一种优越感荡然无存,有的只是对这位牧区女教师油然而生的一种敬意。是啊,有谁能做到像高明娟这样,常年默默无闻地坚守在牧区学校,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呢?想当初,我也豪情满怀地想去偏远的农村支教,但那里闭塞落后的生活,终于让我没有坚持下去。而高明娟,中师毕业后不顾家人反对,毅然千里迢迢来到大西北的牧区,一呆就是15年。

  “你后悔过吗?”我不禁好奇地问。“后悔,很多次后悔过。”她咬咬嘴唇,轻笑,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但是,一看到孩子们那纯净期待的目光,一看到那一望无际美得醉人的草原,我所有的后悔都跑得无影无踪了。”

  面对着眼前的高明娟,我惭愧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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