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进教育均衡化、现代化、国际化,坚持城乡教育统筹发展,为全面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知识贡献和文化引领。
二、工作方针
育人为本。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办好每一所学校,培养好每一个学生,发展好每一位教师。
开放创新。深化改革,扩大教育开放。充分利用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部、省、市共建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平台,加快对内对外开放,在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人才培养机制、保障机制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新的突破。
追求卓越。更新观念,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瞄准国内发达城市教育发展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抓手,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内涵发展,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服务发展。提升能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按产业需求培养人才,不断完善知识创新、知识服务体系和机制,充分发挥服务成都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作用。
三、战略目标
到2015年,率先在中西部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到2020年,率先在中西部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高水平学习型城市和教育强市,使成都教育发展水平和人力资源开发水平达到中西部第一、全国一流。把成都建设成为全国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区,学习型城市建设示范区;中西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中心,教育对外开放与合作中心;中西部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中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高地(简称“三区两中心一高地”)。
实现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以发展公益性幼儿园为重点,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以促进教师均衡配置为重点,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以特色发展为突破口,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发展。
实现职业教育高标准领先发展。以构建支撑现代产业的职业教育体系为核心,建设中西部中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高地。以校企合作、教产结合、教学做合一为重点,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实现高等教育高水平特色发展。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提升市属高校办学水平。以学科专业建设和科研创新为重点,推动市属高校特色发展。支持在蓉高校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引领创新型城市建设。
实现终身教育多样化发展。充分开发和利用全社会教育资源,建立广覆盖、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围绕需求,构建便捷的市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社区教育服务水平,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以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为重要载体,改革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创新教育公共服务机制,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多元开放的教育新格局。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内容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内容的时代精神。增强学生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加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地方历史文化教育。加强学科德育渗透,突出实践体验,完善德育实践体系,提高德育工作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公民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理念,培养具有全球视野、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理念,富有诗意栖居心灵和田园生活情趣的现代公民。开展“和谐包容、智慧诚信、务实创新”成都城市精神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守法、诚信、勤俭、感恩等良好品质。
(二)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坚持能力为重。改革学与教的方式,创新课堂教学方法,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坚持学思结合,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大胆质疑、自主探索、勇于创新。尊重个性,因材施教,发展潜能,建立优异学生脱颖而出的教学机制。对具有特殊禀赋和潜能的学生实施个性化培养。
增强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坚持知行统一,加强研究性学习和实验实践环节,提高学生科学思维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展综合技术教育,提高学生的设计能力和动手能力。强化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让学生亲近自然、亲近社会,学会生存、学会生活、学会发展。规划和建设覆盖全市的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坚持全面发展,促进德、智、体、美、劳有机结合。加强体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思想,增强学生体质,确保学生体育运动时间,让每个学生掌握受益终身的体育技能。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实施生命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生活习惯,掌握生存技能。加强艺术教育,培养学生艺术特长,提高学生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重视人文教育和科学教育,增强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习惯。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
(四)营造素质教育良好环境
优化校园环境。加强相关部门和社区的合作,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优化家庭育人环境。构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体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发挥家庭在育人中的重要作用。
营造有利于素质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以品德、知识、才能、业绩为标准,注重实绩和贡献,不拘一格选拔和任用人才。加强公共文化教育设施建设。文化馆、科技馆、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要经常性地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并向学生免费开放。
五、加快发展公益性学前教育
(一)统筹发展城乡学前教育
科学制定全域成都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按照公益性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建立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城乡幼儿园均达到规定的办园标准。
加强城乡幼儿园建设。加强城市公建配套幼儿园建设。以农村标准化中心幼儿园为龙头,发展村级幼儿园,逐步完善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学前教育网络。支持农村村级幼儿教育活动室建设。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入园问题。
(二)普及公益性学前教育
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市、区(市)县两级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制定公益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办园。鼓励社会资金捐赠,统筹用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大力发展公益性幼儿园。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所公益性幼儿园。公益性幼儿园数占幼儿园总数的50%以上。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的普惠性服务。
(三)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严格执行办园准入制度。普及科学保教方法,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管理和督导评价。加强对幼儿健康水平的监测和评估,定期向社会发布。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六、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高标准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
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布局学校,方便学生按居住地就近入学。深化城乡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信息化、现代化标准装备学校。区(市)县均达到四川省义务教育示范县标准。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长效保障机制。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完善帮困助学体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家庭学生营养水平,保护学生视力。
(二)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建立均衡化的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现代化标准,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学校建设标准统一、装备标准统一、师资配置标准统一、生均经费标准统一、教师收入标准统一。
着力推进县域内校际均衡。健全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均衡发展制度,帮助和扶持薄弱学校,办好每一所学校。加强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监测,完善区(市)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考核机制。发挥监测评价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促进优化政策措施,动态调整教师等资源配置。
逐步推进市域内区(市)县间均衡。增强市域统筹,在政策、经费、装备、项目等方面,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区(市)县的支持力度。推进城乡互动发展、优质资源共享,探索多种途径解决择校问题。
(三)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好规定课程。科学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为学生提供充分、自由和全面发展的时间和空间。
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机制。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建立市、区(市)县、校三级质量监测体系,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与督导报告制度。
七、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一)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形成多样化、特色化的普通高中发展格局。强化基础与发展个性相结合、知识传授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探索多渠道升学、多样化成才的办学模式。
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鼓励学校开发高质量校本课程。实施学分制,鼓励普通高中以多种形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在高中阶段探索建立与大学创新型人才培养相衔接的教学制度和培养模式。鼓励大学向高中开放课程、实验室等教学资源,为部分学有余力的高中学生开辟学习发展新途径,建设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健全质量保障制度。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化外部评价,完善校本评价。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培养学生选择、设计、规划生活的意识和能力。
(二)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促进办学模式特色化、多样化。鼓励学校挖掘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学校特色项目。建设一批以信息技术、艺术、体育、科技、外语、国防教育等为特色的学校。鼓励普通高中学校举办特色班、国际部,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八、推进职业教育高标准领先发展
(一)发展中西部领先的职业教育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完善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衔接体系。构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衔接体系。建立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体系。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下同),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健全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建立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教育与产业对话协作机制。加强政府对区域内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促进市域内职业学校合理分布、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
增强职业教育社会吸引力。着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设中西部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中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高地。完善就业准入制度,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行“职业教育券”制度,实现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营造尊重劳动、尊重技能型人才和“行行出状元”的社会氛围。
(二)高标准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高标准建设重点专业和实训基地。实现专业设置标准化、规范化。建成一批贴近成都产业发展需求,能够发挥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的重点专业。建成一批装备先进、设备对接产业、技术对接企业、管理水平较高,具备教学、培训、鉴定、生产等多种功能的实训基地。探索学校、行业、企业、园区多方共建现代生产型和服务型实训基地。
高标准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专业课教师须取得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建立教师在岗研修与到企业实践培训相结合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培养一大批职业教育教学名师、技术带头人。多渠道吸引优秀人才到职业学校任教,聘请行业企业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
(三)深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改革教学模式。建立与企业岗位标准相衔接的专业标准。推行弹性学制、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学生顶岗见习、顶岗实习和订单培养。实行仿真实训教学、模拟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突出“做中学、做中教”,融教、学、做于一体。
改革评价模式。构建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评估的机制。把职业教育质量监测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完善职业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将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用人单位满意度等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
建立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体系。探索建立以实际技能和工作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探索中职学校优秀毕业生直升高职院校的办法,并不断扩大直升比例。
九、推动高等教育高水平特色发展
(一)整合利用在蓉高等教育资源
搭建合作平台。充分利用在蓉高校、科研院所优势,促进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政校合作,建立联合培养人才机制和科研合作机制,增强在蓉高校为成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二)提高市属高校教育质量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大教学投入,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课程教材等基本建设。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严格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着力培养品德优良、本领过硬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提高特色化水平。改革学科和专业设置,突出服务经济社会,突出应用性,突出与市场需求相衔接,突出地方、学校和专业特色。通过特色发展和错位竞争,推动市属高校可持续发展。
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基金,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为大学生提供高质量多方位就业服务。
十、促进继续教育多样化个性化发展
(一)加快学习型城市建设
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活动。鼓励学校和培训机构根据市民学习需求,开设相应专业和课程。建立覆盖城乡的数字化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创新学习型城市建设激励机制。实行弹性学习制度,建立“市民学分银行”,实现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扩大市民接受教育和培训机会,全面建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高水平学习型城市。
(二)大力发展社区教育
加快成都社区大学、区(市)县社区学院、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和社区(村)教育工作站的建设。充分开发和利用全社会教育资源,促进终身学习资源共享、互用。以各类主题系列活动为载体,大力提高市民现代文明素质、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使学习和创新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理念和市民的普遍行为。
(三)积极开展职业培训
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新机制,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
十一、保障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推进融合教育
完善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大学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办法,建立随班就读支持制度和随班就读质量评估监管制度。改善普通学校资源教室或学习支持中心环境和条件,配备随班就读学生必需的设施设备。改革特殊教育课程设置,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在课程开发和实施方面的合作,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学生全面发展、融入社会。
(二)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整合特殊教育资源,建立和完善市、区(市)县两级统筹管理特殊教育的机制。区(市)县建立残疾儿童学前康复中心。开展医教结合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试点。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配备高水准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制定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培训计划。加强特殊教育科研,建设相应的课程体系和评估体系。
十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一)推进教师管理制度改革
将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社会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素养。大力倡导广大教师“静心教书、潜心育人”,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改革学校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建立多渠道教师补充机制。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优化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
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体现岗位职责、能力和业绩的教师薪酬分配办法,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津贴制度。完善农村中小学特设岗位教师制度。
(二)建立开放、高效的教师培训体系
加快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专家型校长。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构建市、区(市)县、校三级培训体系。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教师专业培训。进一步完善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教育专家评选制度,产生一批国内有影响、省内一流的教学名师和教育专家。建立校长、骨干教师高水平研修基地,每年选送一批校长和教师参加国内外高层次进修培训。依托在蓉知名高校和国际学校建立“双语”师资培训基地。
(三)吸引优秀人才从教
提高教师待遇。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激励机制,加大名优教师表彰奖励力度。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国内外学科带头人。招聘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和“双师型”教师等紧缺人才。市属高校要结合学校发展和特色专业建设,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聘任(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应用类专业专兼职教师。
十三、加快推进教育国际化
(一)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鼓励各级各类学校与境外学校建立友好关系,开展适合自身特色和优势的国际合作交流。扩大学生国际交流规模,拓展国际交流渠道。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建设。加强教育科研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国际学校,引进国外课程,开展中外办学,参与国际项目评价等。
实施职业教育“走出去”发展战略,立足成都“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需要,开展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坚持派出一批职业教育骨干教师参加国际高水平技能培训,学习掌握国际先进技能。
(二)加强学生国际理解教育
着力培养学生国际意识和全球生存能力。在各级各类学校增设国际理解教育校本课程,增强对世界多元文化的理解和鉴别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了解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和竞争的国际化人才。
进一步加强外语教学。逐步完善双语教育实验课程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引进国外先进的课程并使用原版教材。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开设外籍教师执教的课程。
(三)提升成都教育国际影响力
办好一批高水平国际学校,满足在蓉外籍人员和海外归来人员子女的教育需求。建立“外国留学生服务中心”,为海外学生来蓉学习提供便捷的专业服务。举办高水平教育国际论坛。鼓励和支持国际教育认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和教育机构在友好城市设立“孔子课堂(学院)”。
十四、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一)构建优质教育资源数字化体系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课程教学与信息资源的有机整合,构建开放、普及、共享的网络优质教育资源系统。开发和建设各学科的优质教育资源库和教师电子备课系统。推动“电子书包”和“云计算”辅助教学发展,开发学生在线学习服务系统,提供全方位的信息资讯和学习服务。
(二)提高师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引导教师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开展远程互动教学、学校活动现场直播、师生网络互动研讨、远程教育辅导、在线测评活动等,实现全市教师跨区域教研互动、培训及交流。制定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标准。
培养学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知识的能力。使学生学会运用信息技术自主学习,探索研究,解决学习和生活的问题。组织开展网络文化宣传活动,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网络道德、健康的网络行为和良好的信息素养。
(三)推动教育管理信息化
加快各类教育数据和教育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集成化,实现各种教育管理信息平台协同。推动学校管理、资源配置、教学质量监测、学生成长、教育督导评估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
十五、深化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
(一)完善城乡教育管理体制
完善“以县为主,城乡一体”的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协调的教育发展机制,实现教育规划城乡一体化、办学条件城乡一体化、教育经费城乡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城乡一体化、教育质量城乡一体化、教育管理制度和评估标准城乡一体化。探索建立市级统筹的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缩小区(市)县财政投入差距,促进城乡教育公平发展。
(二)健全公共教育资源配置机制
深化县域内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建立和完善“县管校用”教师管理机制。完善教师配置机制,城乡学校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及骨干教师比例大致相当。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城区(含县城所在地)学校校长任职时间超过规定年限的,首先交流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职。积极探索校长职级制,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建立健全县域内学生资源均衡配置机制。
进一步优化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将财政性投入向经济欠发达区(市)县倾斜、向农村学校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完善名校集团制度、城乡学校联盟发展制度,不断创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实现市域内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化。全方位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差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同城待遇”,形成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发展格局。
十六、健全公共教育治理机制
(一)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和方式
综合运用法律规范、规划引导、政策导向、行业准入、督导评估等手段,对教育发展的速度、规模、质量、结构进行宏观管理,保障教育条件,提供教育服务,维护教育公平,制定教育标准,监管教育质量。
建立有效监管、问责和评价机制。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逐步与各类公共教育服务提供者之间形成契约关系,建立问责制度和实施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教育服务制度,建立公共教育服务多元评价体系,实施有效监管。
(二)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积极推进教育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制度化。建立成都市教育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健全重大教育决策制度,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探索第三方机构参与机制
培育和发展教育中介机构。建立教育中介机构准入标准和审批制度。促进研究咨询型、认证评价型和人才服务型中介机构的发展。
建立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业型教育中介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独立、公开、公正地接受政府、学校委托的机制。逐步将教育咨询、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教育评价(鉴定)认证、教育培训等委托给第三方机构。
十七、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一)推进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创新
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创新。多渠道增加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增强办学活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的办学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探索公办学校办学模式改革。进一步探索公办学校联合办学、集团办学、委托管理等多种办学形式改革,借助优质教育资源改造薄弱学校、扶助新办学校发展。鼓励行业企业以合作设立奖学金、建立实习实训基地、联合进行技术改革和技术创新、委托培养人才等形式参与公办职业院校办学。
(二)大力支持民办教育
制定和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市、区(市)县两级政府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完善民办学校奖励政策。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建立公办、民办学校之间教师合理有序流动的政策机制。
开放教育市场,创新教育投融资体制。鼓励社会资本多层次、多类别、多形式的投资办学。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学校。
(三)健全民办教育管理体制
积极探索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建立和完善民办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强化民办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依法完善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防范制度,逐步形成民办学校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障校长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职权,推进民办学校监事会制度。
十八、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一)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依法保障学校自主办学,充分释放学校办学活力。完善民主管理、公开透明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实现学校民主决策和科学管理。确立学校在教师聘用、教师培训、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校长负责制,探索建立校长职级制。探索实行学校管理委员会制度。建立学校发展性评价制度。建立学校自我评价、社会评价、政府督导评估有机结合的综合评价机制。
(二)构建多方参与的教育管理机制
积极引导社区、家庭、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有序参与学校办学和管理。健全完善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度。促进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大战略任务,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把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
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情况,充分听取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政府各部门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市属高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小学和职业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监督、惩治相结合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形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教育系统腐败行为,强化学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二十、保障经费投入
(一)依法增加政府教育投入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科学制定全市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足额用于教育事业。不断提高公共财政的保障水平,确保到2012年按可比口径计算的全市各级各类财政性教育支出占全市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8%以上,以后年度随财力增长进一步提高。
(二)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提高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教育投入的积极性。完善非义务教育办学成本分担机制,科学合理地确定政府、受教育者分担培养成本的比例,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调整学费标准。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三)健全教育投入的监管机制
建立教育投入增长的监督制度。市、区(市)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审核政府教育拨款预算和决算。建立政府教育经费增长考核制度。将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比例列入政府考核目标,将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政府教育投入公告制度。
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实施财务预算公开,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二十一、加强依法治教
(一)完善地方教育法规体系
加快地方教育立法,逐步形成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配套的地方法规体系,为全面实现成都教育现代化提供法律保障。
建立地方教育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调查研究工作,增强教育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努力提高立法质量。每年对地方教育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对地方教育法规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或废止。加强对教育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有计划地制定《成都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条例》、《成都市教育督导规程》、《成都市学校管理规程》、《成都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根据教育立法进程,及时制定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
(二)严格依法行政
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将教育行政执法作为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加强各项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机构建设。
建立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教育执法权限、程序和执法方式,规范教育执法行为。
建立和完善教育行政许可、教育行政处罚等制度。依法加大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法人、自然人在教育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
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做好教育行政救济工作。保护学生、教师、学校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法律服务工作,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开展教育法律咨询与服务,建立教育法律援助制度,促进教育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校
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章程,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聘任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依法管理国有资产和学校法人财产,正确行使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制度,保证师生员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健全学校内部教师和学生的申诉、救济制度。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罚依照法律的规定,符合公平、公正和程序原则,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
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增强学校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提高其法律素质。
二十二、重点工程和改革试点
(一)实施十大教育重点工程
围绕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完善机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1.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所标准化公益性幼儿园。支持农村村级幼儿教育活动室建设。加强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
2.城区小学更新工程。在实施城区旧城改造的过程中,整合小学周边资源,适度扩大其办学规模,更好地满足市民的教育需求。
3.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工程。完成城乡薄弱高中改造任务。建设一批具有鲜明艺术、体育、科技、国防教育等特色的普通高中。
4.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学校、国家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实施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工程。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实训基地。建设一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项目。
5.高职示范性院校建设工程。发挥好成都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示范作用。将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建成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并争取进入国家骨干高职院校行列。建设国家级、省级高职特色专业。建设国家和部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或基地)。
6.城市型综合大学建设工程。将成都大学建成特色鲜明的城市型综合大学。建设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10个重点学科、15个特色专业、10个科研与开发平台。发展硕士层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大批适应成都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7.学习型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成都开放大学。构建终身教育资源中心,完善市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各行业继续教育工作,促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完善社区教育评估指标体系。
8.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形成省、市、区(市)县、校四级骨干教师梯队。建设100所教师发展基地学校、5个省级示范性区(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200人的教师专业发展导师团队。建立100个教师专业发展导师工作站。
9.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有效共享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库、教育基础信息库,并对接国家和四川省教育基础信息库。
10.素质教育基础建设工程。构建全社会重视学生素质教育的工作机制。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体系。建设科技教育示范学校、科技活动基点学校,推进农村中小学科技试点学校建设。加强科普、国防、劳动、安全等综合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按标准配置中小学音、体、美学科教师。加强学校功能教室和运动场地建设,配备相应的教学器材。加强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校本课程开发。
(二)开展十项教育改革试点
成立成都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选择部分区(市)县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
1.解决“择校热”问题改革试点。有效治理和解决“择校热”、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等热点难点问题。
2.中小学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改革试点。制定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财政拨款标准。
3.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设立素质教育示范区(市)县和示范校,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探索各级各类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职业院校精英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4.学校特色发展试点。建立激励制度,支持学校特色发展。
5.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探索校长职级制办法。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
6.教师配置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县域内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教育人事管理体制,探索县域内教师“县管校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完善成都市教育专家、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试点评审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务(职称)。
7.教师绩效考核评价试点。完善重师德、重业绩的教师绩效评价办法和考核机制。探索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标准及其考核、评价办法。
8.职业教育办学改革试点。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推进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办学的体制机制。
9.民办教育分类管理试点。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
10.国际教育交流合作试点。建立具有成都特色的国际教育合作长效机制,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办好一批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二十三、加强教育科研
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加强市、区(市)县教育科研机构建设。加大对教育科研工作政策和经费的支持力度。加强对教育科研机构的领导和管理,推进教育科研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加强教育科研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科研队伍专业服务能力。鼓励在蓉高校和科研机构与国内外知名高校、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同在成都建立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
加强市级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工作,完善立项和成果奖励制度,繁荣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活动。建立以校为本教学研究制度,创新学校教研内容和方式,有效促进教学资源交流共享和教师专业成长。建立成果推广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成都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经验。
二十四、加强教育督导
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建立相对独立的市、区(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健全各级政府督政、督学制度,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建设专、兼职督导队伍,促进督导队伍专业化发展。依据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力度,加强教育督导与教育决策、教育执行之间统筹协调。
建立成都市教育监测评估机构和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开展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促进各类教育科学健康有序发展。完善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监测制度,加强对义务教育的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督导检查。开展专项督导评估,对重大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监测或督导评估。
第五部分 组织实施
《规划纲要》是指导成都未来10年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实施机制,完善跟踪监测制度,加强检查考核评估,保障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十五、建立实施机制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分工负责的实施机制。按照《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由市教育局负责《规划纲要》的实施与协调,市级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密切合作,并结合各自职能细化实施配套政策和重大工程,落实项目配套经费。
制定《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分工表、重大工程项目分工表等,把《规划纲要》与各种建设计划、工程以及年度计划紧密结合起来,远近结合,形成合力,确保《规划纲要》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区(市)县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市)县和学校实施《规划纲要》的措施和推进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步实施。
二十六、加强考核评估
《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指标要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综合评价和目标绩效考核体系。适时组织开展监测和督查,分析评估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对《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中期和后期评估,以教育督导报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